关于举办2017年嘉兴市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和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10:24:34 来源: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 浏览:2235

关于举办2017年嘉兴市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和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会的通知

嘉市体〔2017〕17号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文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培养少年儿童终身体育的理念,提高少年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少年儿童素质教育。根据《嘉兴市第五届市民运动会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嘉兴市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和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会。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按照规程要求组队参加,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附件:

1、2017年嘉兴市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2、2017年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会规程总则


嘉兴市体育局         嘉兴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2017年嘉兴市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总会、嘉兴市幼儿体育协会


三、执行单位

幼儿园、俱乐部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0月,嘉兴市本级(具体见单项竞赛规程)


五、项目设置(共五项)

啦啦操表演赛、小小篮球表演赛、亲子足球表演赛、亲子运动会


六、参赛资格

嘉兴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可自愿报名参加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则或嘉兴市体育局认定的竞赛办法;

(二)各竞赛项目报名人(队)数不足2人(队)时,不含2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单项比赛规程与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的,以本总则为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类项目将设立各种奖项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奖励,个人颁发证书,团体颁发奖牌。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预报名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参赛项目,报名表电子稿发市幼儿体育协会郑亚飞qq:375455970,纸质盖章传真89976228,联系电话15157304150。

2、请参赛单位加入嘉兴市幼儿体育协会工作QQ群:361041685,未尽事宜及相关活动信息可从群内获悉。

3、各项目比赛于赛前20天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到

1、各代表队应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或补充通知规定的比赛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

2、报到时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体检健康证明复印件,缺一不得参赛。


十、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份由承办单位补足。 


十一、参赛经费

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参赛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



附件2:


2017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学校、体育俱乐部等相关社会组织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0月,嘉兴市(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四、项目设置(共六项)

电子制作、少儿业余网球、啦啦操、户外拓展


五、参赛资格

(一) 嘉兴市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青少年宫、培训中心均可组团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会必须是或所属俱乐部、培训中心会员、学校在校学生,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则或嘉兴市体育局认定的竞赛办法。

(二)各竞赛项目报名人(队)数不足2人(队)时,不含2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单项比赛规程与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的,以本总则为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入总团体),颁发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减一录取名次。

(二)团体成绩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如参赛的人数/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减一录取名次。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预报名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参赛项目,报名表电子稿发市体育局群体处孙聪,qq:471328101,纸质盖章传真89976228,联系电话89976394。

2、请参赛单位加入嘉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QQ群:345622987,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未尽事宜及相关活动信息可从群内获悉。

3、各项目比赛于赛前20天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到

1、各代表队应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或补充通知规定的比赛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

2、报到时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体检健康证明复印件,缺一不得参赛。


九、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份由承办单位补足。 


十、参赛经费

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参赛费用自理。


十一、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



抄送:省体育局,市民政局。


嘉兴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